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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中国公民申办赴各国(地区)的签证而言,绝大部分都实行“正签”,即申请人首先把护照等证件材料递交给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受理后,或者当即决定是否
发给签证,或者报其国内有关部门审批后,再通知申请人是否获得签证。这种“正签”方法是不需要反签证明的。所以申请人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是否需要反签证明。如需要,其申办办法是:首先将自己的护照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公证书等)邮寄给前往国(地区)的亲友,然后由亲友到该国的移民机关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反签证明,再邮寄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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