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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所以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是因为其本人不能亲自对委托的具体事项进行处理, 而必须委托自己信得过的亲友全权帮助处理之, 从而使受委托人能够合法化, 避免纠纷和诉讼。须注意的主要事项是:
①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例和要求;
②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对所委托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 意见一致;
③所委托的事项要事实清楚, 具体,不能含糊其词, 模棱两可;
④所委托事项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有效;
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的事情, 不能缺席不到;
⑥不可能委托他人的事项(如结婚登记、收养子女等), 公证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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