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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的价值观:“将心比心,竭诚为顾客服务”。公司员工行动纲领:·绝不让利益中心产生的冲突妨碍对顾客的优质服务 ·对待顾客要友善、公平。建立伟大的顾客关系需要时间。
    北京审批外商投资企业需哪些程序?            常见问题解答二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
编报项目建议书,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申请颁发批准证书,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2)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程序:
  A.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应委托本市具有对外咨询代理资质的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
  B.设立独资经营企业,参照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程序办理。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设立投资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获得批准,或者:
  B. 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从事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
  (2) 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其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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