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座
旅客乘国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预定,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票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时,应尽早向所定座的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座位再证实
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联程或来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须在该联程或回程航班离站两天中午12点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定座位不予保留。
儿童票
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50%或67%付费。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付费,不单独占一座位。
退 票
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的,需支付客票价的10%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之内要求退票的,收取客票价的20%为退票费;在航班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的,按误
机处理 .
客 票
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运输凭证,也是旅客乘机交动行李的凭证,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转让或涂改,经转让或涂改的客票无效。
客票有效期
普通票价的客票,无论是单程、来回程或环程,有效期为一年。特种票价的客票和有折扣的普通票价客票规定计算。
乘 机
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机票、有效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办妥乘机及出境等各类手续。旅客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机场或携带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办妥乘机和出境等各类手续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旅客自负。
误 机
误机系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产座位的情况下,有关航空公司应积极予以安排,不收误机费。误机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要求退票,需支付客票价的50%为误机费。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并需提供足够的证明。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已被冒用或退票的,航空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机场费
对每一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机场出境的国际旅客,收取机场费人民币90元。对持有外交护照的旅客,24小时内过境的旅客以及12岁以下的儿童,免收机场费。
旅行证件
国际旅客在办理乘机及出境手续前,应办妥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等一切手续。旅客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交运行李中运输。由于旅客旅行证件不完备而受到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对于由此使承运人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旅客应当负责赔偿。
行李包装
随机交运的行李应有承受一定压力的包装,应封装完整,锁扣完善,捆扎牢固。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交运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接受或不负担损坏、破损责任。
行李赔偿
托运行李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手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声明价值
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航空公司收取相应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此件行李丢失,航空公司按声明价值赔偿。
禁运货物
禁止运载文物、毒品和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
危险货物
国际航线上可载运危险货物,其品名、数量和包装等须按照承运人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托运
托运国际货物,应先交海关检验,货物应付有一切必要证明,并应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入境、出境和过境国家的有关规定。
随身携带物品
附计重免费交运的行李额外,每一持有全价或半价客票的旅客、还可免费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和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用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婴儿食物(限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坐椅或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
计重免费行李额
在国际地区航机上,按旅客票价等给,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交运的行李额为:一等票价客票40公斤,公务票价客票30公斤,经济客票20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线上的行李运输。按旅客所购客票票价等级,对每一全价或半价的旅客交运的免费行李额为:头等和公务票价,免费交运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体积三边之和最大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经济和旅游折扣票价,免费交运的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体积三边之和最大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但两件之和不得超过107英寸(273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45英寸(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和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一辆。超过规定的件数及超过规行李费。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的交运行和自理行李内不得夹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实、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旅客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过境的物品及其它限制运输的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或随身携带利器和凶器。交运行李内不得装有货币、珠宝、票证、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
航班延误时航空公司的责任
因航空公司机务维修、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按规定应向旅客提供餐饮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正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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